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稳定运行,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医疗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我院拟开展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年度运维服务采购工作。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并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运维服务
2、服务期限:2 年
二、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系统集成年度运维(具体系统模块见附件 1)。
1.1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软件 Bug 修复;报表及单据样式调整、系统提示信息调整;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实时;保证系统工作流的顺畅进行;对系统使用问题及优化需求及时处理、收集反馈;根据业务部门需求,对错误数据、程序进行修复和优化;配合相关科室完成查询报表等工作。
1.2系统集成年度运维:包含软件运维服务、接口运维服务、数据库服务器运维服务、指导与咨询服务。
1.3软件运维服务:BUG 修复、在不改变系统技术架构和数据结构前提下的功能完善、按需软件更新升级(不含合同范围外新增功能)。
1.4接口运维服务:保障现有接口稳定运行;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接口异常,提供解决方案并配合调整;新增、变更接口不在本运维服务范围,需另行协商。
1.5数据库服务器运维服务:每季度开展数据库服务器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服务器硬件、系统日志、磁盘空间、数据库性能、数据库任务、软件安装、数据库备份等,检查完成后出具检查报告提交院方。
1.6指导与咨询服务:提供系统流程、功能操作指导;软件更新操作指导;软件问题远程、电话技术支持。
2、现场驻点服务:供应商须安排不少于 1 名工程师在我院现场驻点,驻点工程师须具备相应的信息系统运维资质和经验。驻点在岗时间为工作日医院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负责日常系统巡检、故障现场处置、用户操作指导及院方交办的其他运维相关工作。发生系统故障时,由驻点工程师第一时间现场处置解决问题。驻点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人员更换须提前书面报院方同意。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按国家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需提供以下资料
调研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3)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或销售商代理授权书。
2、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运维服务实施方案,包含服务内容、技术保障措施、故障处置流程、人员配置(含驻点工程师人数、资质、岗位职责、在岗及排班安排)、培训方案等。
3、价格报价:运维服务详细报价单,列明本项目 2 年服务总报价。
4、售后服务承诺:运维服务售后服务内容,包含驻点服务保障、故障响应处置、技术支持、巡检报告交付等承诺。
5、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1、调研时间:2026 年 9 月 7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2、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育才路 1 号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信息科。
3、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1-8711566
五、重要声明
1、本次调研仅用于采购需求论证及预算价格编制,不作为正式采购承诺
2、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参与资格。
3、医院有权对资料内容进行核实,并保留要求补充说明的权利。
4、所有提交资料不予退还,医院承诺对商业信息严格保密。
5、本次调研解释权归韶关市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
2026 年 9 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