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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31 17:25: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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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局各股室,各民政服务机构: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韶曲安委办〔2022〕15 号)部署,结合我局实际,

  现制定《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并取得实效。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此页无正文)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韶关市曲江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韶曲安委办〔2022〕15 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的“65条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具体举措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曲江区民政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覃玉柏(局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组  员:郑燕霞(办公室负责人)

  陈冬娇(社会救助股股长)

  曾耀伟(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办公室主任由郑燕霞同志兼任。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参照我局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积极参与2022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的“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专家直播访谈等线上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3.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现场及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贯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提升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参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参加“安全知识线上马拉松”、普法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

  5.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聚焦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道路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7.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到2022年12月底结束。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注重典型事故的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浓厚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求真务实,确保活动实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工作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及时研究并切实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针对性,增强活动实效。活动结束后,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于5月31日前报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7月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一并附有关的视频或照片等佐证材料)。各民政服务机构报送区民政局对口业务股室,由区民政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莫焕均  6663493

  社会救助股 曾水清 6675777

  办公室 朱粤 6666160

附件:附件2: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