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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0  发 布 日 期:  2018-03-30 
2017年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

2017年度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环保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污染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运营维护;组织开发和利用环境信息资源,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存储,健立全市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环境应用平台,推进全市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与技术交流。无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7名,其中管理岗位3个,分别是主任、副主任和办事员各1名;专业技术岗位3个,分别是工程师、初级工程师和初级工程师各1名;工勤岗位1个,是技术工1名,实有在职人员6名,退休人员2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与运营维护;

2、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环保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3、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数据及处理信息汇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6.45万元,比上年预算65.8万元增20.65万元,增幅31.38%,主要原因是增在职工资和绩效考核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4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6.5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6.45万元,比上年预算65.8万元增20.65万元,增幅31.38%,主要原因是增在职工资和绩效考核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86.45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6.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86.4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预算65.8万元增20.65万元,增幅31.38%,主要原因是增在职工资和绩效考核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9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3万元,比上年增10.3万元,增幅100%,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7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办公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4万元,印刷费0.6万元,差旅费2.5万元,工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3万元,增(减)100%,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2万元,增100%,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1万元,增(减)100%,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为237.14万元,主要由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构成,其中:通用设备236.0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3万元。2016年新增通用设备53.9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7年韶关市环境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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