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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 韶关市公路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8 00:00:00 来源:韶关公路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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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10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总工程办公室、基本建设科、计划科、财审科、养护管理科、路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科、科技教育科、人事科(党办与人事科合署办公)。垂直管理10个县级公路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分别是:韶关市城郊公路局、韶关市曲江公路局、韶关市南雄公路局、韶关市始兴公路局、韶关市仁化公路局、韶关市翁源公路局、韶关市新丰公路局、韶关市乳源公路局、韶关市乐昌公路局、韶关市坪石公路局。各县级公路局各设1个公路养护中心,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有9个直属单位,含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1个,为韶关市公路局直属年票收费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是韶关市公路局韶赣高速公路养护中心、韶关市公路资产管理中心;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是韶关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韶关市公路局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韶关市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测站、韶关市公路材料供应站、韶关市公路局机修厂;企业有1个,为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公路局是主管负责全市省养公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省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的公路行业管理制度。

(二)参与拟订全市公路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组织实施经省、市批准的国道和省道公路改造建设计划;负责辖区内国道和省道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参与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全面养护;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路面改善、路面大中修,四、五类桥梁加固、维修、改建以及水毁预防工程的计划编制,并负责项目审核上报和具体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和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并监督、指导县(市、区)国道和省道公路以及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机动车辆路桥及渡口通行费年(次)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渡口的收费及管理。

(六)负责全市国、省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国、省道应急抢险工作。

(七)负责全市国道和省道公路科技项目成果的初审、申报及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公路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全市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公路局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度总收入3634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341.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341.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600.60万元,增长75.22 %。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韶关市国省道重点工程项目有15个,其中续建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9个,处于设计阶段项目2个,增加了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二是中央及省加强对道路生命防护工程的投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度总支出21782.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78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7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国道240线曲江中学至乐广高速乌石出口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国道106曲江林场至沙溪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国道323线仁化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此项支出,2017年增加了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及工程前期费用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18.7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有局本部离退休干部及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2017年离退休干部及职工人员和工资比例额的正常变动。

3. 卫生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部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此项支出

4. 城乡社区(类)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花拉寨黄浪水桥新建工程,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57万元,增长70.31%,主要原因是工程按进度申请资金,2017年工程量比2016年多

5.交通运输支出20224.4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干部及职工包含下属单位的工资及福利二是部门包含下属单位的办公经费三是补发了局本部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及职工2015年的绩效奖,四是国省道的养护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5.11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养护资金每年的省拨资金是相对平衡的,而2016年因增量资金到位迟而造成资金结转,2017年没有此项资金,因此资金量减少

6.住房保障(类)支出7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职工的人数变动。

7.其他(类)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乌石、犁市渡口的维护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申请此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34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41.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942.12万元,增长60.71 %;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了省级前期工作经费二是追加了路产路权维护管理资金三是追加了春运保通资金和灾毁修复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长。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782.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82.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83.32万元,增长52 %;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省级前期工作经费的支出二是增加了路产路权维护管理资金的支出三是增加了春运保通资金和灾毁修复资金的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长。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26万元,主要用于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42.51万元,主要用于国道240线曲江中学至乐广高速乌石出口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国道106曲江林场至沙溪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和国道323线仁化丹霞出口至小观园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378.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助、公务交通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0万元,主要用于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3136.0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路产路权维护支出、二是下属各局2017年办公用房维修支出、三是战备仓维护支出、四是国省道危桥改造支出等;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3799.92万元,主要用于犁市立交桥(国省道危桥改造项目)、省道251线黄岭亭至汤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国省道改造项目)、书田坑桥(国省道危桥改造项目)、国道G106线韶关沙溪路口至大宝山隧道口段项目和国省道灾毁重建、灾毁抢通资金;铁路运输(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的办公楼等维修费用;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款74.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部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款9.9万元主要用于乌石、犁市渡口的维护费用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42 万元,完成预算27.04万元的12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预算22.29万元的9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4.75万元的266.7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一是2017年我局处于 “迎国检”项目已大部分完工,部省级对于专项资金的审计及专项检查批次增多,二是兄弟市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次数增多。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36万元,增长2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2.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1万元,增长166.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分配出差时间,把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但去同一地方的出差尽量安排在同一车辆,减少出车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我局处于 “迎国检”项目已大部分完工,部省级对于专项资金的审计及专项检查批次增多,二是兄弟市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1.75万元,占63.19%;公务接待费支出12.67万元,占36.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7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一是检查管养公路状况;二是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相关业务工作;三是检查桥梁和灾毁道路修复工程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96次,接待人数共180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还有就是下属单位上来开会和汇报工作的工作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61万元,比上年增加51.22万元,增长32.34%。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进人员的增多,二是在职人员的公务用车补助也在此项目中列支。其中办公费17.86万元、印刷费1.77万元、邮电费9.68万元、差旅费42.86万元、会议费1.26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3.5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4.3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7.86万元、电费15.7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5万元、其他费用16.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4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联系市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下属各单位工作用车,考查路况车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韶关市公路局按照《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支出项目一共有4个各项目,项目分别为2017年办公楼等房屋维修、国省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城市建设支出(花拉寨建设项目)和2017年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我局分别对这4个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见附件资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附件2-1:部门决算公开表(市公路局).xls
         
1_2017年办公楼等房屋维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公路局).xls
         
2_2017年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公路局).xls
         
3_国省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购买服务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公路局).xls
         
4_花拉寨黄浪水桥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公路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