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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5-01-17 15:17: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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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粤财社〔2024〕273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度“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资金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财社〔2019〕8号)有关规定,配合医保部门统筹使用好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做好扩面征缴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分配表

  2.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宣传培训经费分配表

支出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县(市、区)

金额(元)

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韶关
 

浈江区

34,000

武江区

36,000

曲江区

33,000

乐昌市

40,000

南雄市

38,000

仁化县

28,000

始兴县

28,000

翁源县

37,000

新丰县

28,000

乳源瑶族自治县

28,000

合计

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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