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高中: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37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现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你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 高中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学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请广东韶关实验中学按照附件2的统计数据将清算资金于2022年2月28日前缴入以下财政账户:
账户名:韶关市财政局
账号:190800000003271001
开户行:国家金库韶关市中心支库。
附件:1.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明细表
2.清算2021年及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免学费明细表
3.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