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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结算资金及2022年省级补助预拨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1-29 11:48: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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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医保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21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及预拨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95号),现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补助结算资金及2022年省级补助预拨资金(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并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66,651,867元;对2021年省属高校以及中职技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并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2,430,000元。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度“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

  二、此项省级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同时,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资金拨付至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不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按规定接收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三保”标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结算2021年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及预拨2022年省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一般居民)

  2.结算2021年省属高校以及中职技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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