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302号)及市卫生健康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 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由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任务清单。请各地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及相应的项目管理方案等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市财政及市卫生健康局,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此次下达资金中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奖补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县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文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并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准确衔接,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3年省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第一批资金总表
2.2023年卫生人才培训项目资金分配测算表(全科医生培训)
2-1.卫生人才培训项目资金分配测算表(2020-2021年全科医生培训结算)
3.2023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奖补资金分配表
4.2023年省级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4-1.2023年省财政补助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测算表
4-2.2023年省财政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测算表
4-3.2023年省财政补助疫病防控专项结核病防治
项目测算表
4-4.2023年省级财政补助疫病防控专项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测算表
4-5.2023年省级疫病防控地方病项目(地方病复核与水碘检测)资金测算表
4-6.2023年省级财政补助疫病防控专项寄生虫病防治项目测算表
4-7.2023年省财政补助性病防治项目测算表
4-8.2023年省财政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测算表
4-9.2023年省财政补助精神卫生项目测算表
4-10.2023年省财政补助慢性病综合防治项目测算表
4-11.2023年省级疫病防控项目慢性病防控项目测算表
4-12.2023年省财政补助学校卫生监测项目测算表
4-13.2023年省财政补助环境卫生项目测算表
5.2023年卫生健康科研-科研课题补助资金测算表
6.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项目测算表
7.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绩效目标表
8.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奖补绩效目标表
9.疫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表
10.公共卫生事务管理绩效目标表
11.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