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7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五届50次)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613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其中,此项资金收入列 202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 2023年度“2140106 公路养护”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奖励门槛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22〕3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综〔2022〕9号)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
二、各单位应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韶关市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表
2.韶关市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