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澌溪寺塔保护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保护规划》各项管理措施,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遗产及周边环境风貌的建设行为。
二、仁化县政府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巡查检查,加大文物本体保护力度,将澌溪寺塔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修缮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提升澌溪寺塔日常管理和活化利用水平。
附件: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澌溪寺塔保护规划(2023-2035)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