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办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5〕250号)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韶府办〔2016〕83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聘期及服务费用
选聘兼职法律顾问1名,聘期5年。年度兼职法律顾问服务报价上限价格为3万元/年。
二、报名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熟悉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与管理工作业务或军民融合、人防、国防动员领域相关业务等法律法规;
2.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对执业经验丰富,近2年内代理行政执法(复议、调解)案件15宗以上,承接党政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5家以上者优先考虑。
三、主要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
2.为我办及下属单位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性文件及重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
3.为我办及下属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4.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重大事项的论证、调研、策划等工作,并就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法律处理途径,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应急与维稳事件;
7.就重大事项与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交换法律意见;
8.参与、协助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工作;
9.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截止。
有意参与报名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2日下午5时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注明获取线下邀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号码)、《兼职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报名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到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获取相关项目资料。注意:竞聘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报名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将作为后续合作参考并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机构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纳入黑名单;服务机构给我单位造成工作损失或出现重大错误的,取消合作,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帽峰路2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77873 传真:0751-8883890
附件:
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