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韶关市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广东省韶关市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职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 5 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止;
(2)线上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页面提示进行简历投递。
2、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 12月 9日至12月10日9:00-11:30,14:30-17:00。
已在线上报名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考试及之后环节。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北江北路1号财富广场A单元1505号。
(3)咨询电话:0751-8220231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报名表(注:从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承诺书(从公告中附件自行下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背面签名);
(5)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注:该证明也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会在考试前1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请考生自行打印。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7)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私人信息保密。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采取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韶关红海”/“韶关红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和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人员名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等额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统一进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韶关红海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向广东省韶关市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提出,监督电话:0751-8803621。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年制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资福利待遇:新参加工作,薪酬福利约6-8万元/年(为税前综合收入,含工资、绩效、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工作满一年并通过考核,将提供薪酬调整与岗位晋升机会,享受公司中层待遇;
(三)本公告自公告发布起,一年内有效。如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录用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3、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者;
5、个人放弃录用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6、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录用单位证明不合格的。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有关招录信息将在“韶关红海”/“韶关红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和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最终解释权归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拥有。
附件1:广东省韶关市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doc
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