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供销社部门频道(https://www.sg.gov.cn/bmpdlm/gxls/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力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供销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市供销社部门频道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市供销社通过部门频道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13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0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信息(市社职能、通知公告等)24条。此外,市供销社加强与中华合作时报、韶关日报、韶关头条、韶关民生网等主流媒体合作,围绕建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直供配送网络、“社村”合作试点等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发布供销合作社信息40条,宣传报道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服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动态和积极成效,加强市供销社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2024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转载信息共5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其他类信息(人事任免、政务公开年报、政务公开指南等)8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部门频道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调整主动公开栏目设置,精简栏目结构。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先审后发,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准确。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力度。安排专人负责部门频道日常监测、季度自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五)社会回应方面
市供销社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诉求,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0条,已办理回复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为农服务主责主业,进一步贯彻实施政务公开系列文件有关要求,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政府工作方面的促进与监管作用。一是加强市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各县(市、区)社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加强自主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管理,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