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供销社部门频道(https://www.sg.gov.cn/bmpdlm/gxls/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的指导支持下,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乡村振兴和推进“百千万工程”,着力深化综合改革,聚焦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市供销社部门频道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市供销社通过部门频道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30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8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信息(市社职能、通知公告等)17条。此外,市供销社加强与中华合作时报、韶关日报、韶关发布、南方号等主流媒体合作,围绕建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冷链物流骨干网、直供配送网络等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发布供销合作社信息53条,宣传报道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动态和积极成效,加强市供销社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2023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转载信息共7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部门频道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栏目设置,使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所需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多级审核发布机制,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部门频道日常监测、季度自查和年终自评,督促有关科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五)社会回应方面
市供销社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诉求,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0条,已办理回复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政府工作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学习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及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