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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5:16:39 来源:韶关市供销社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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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供销社部门频道(https://www.sg.gov.cn/bmpdlm/gxls/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的指导支持下,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围绕乡村振兴和推进“百千万工程”,着力深化综合改革,聚焦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市供销社部门频道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度,市供销社通过部门频道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30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8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信息(市社职能、通知公告等)17条。此外,市供销社加强与中华合作时报、韶关日报、韶关发布、南方号等主流媒体合作,围绕建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冷链物流骨干网、直供配送网络等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公开、发布供销合作社信息53条,宣传报道供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动态和积极成效,加强市供销社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情况等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2023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转载信息共7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2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部门频道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栏目设置,使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所需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多级审核发布机制,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安全。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监管力度。安排专人负责部门频道日常监测、季度自查和年终自评,督促有关科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五)社会回应方面

  市供销社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诉求,全年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0条,已办理回复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为农服务主责主业,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政府工作方面的促进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学习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及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