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行为,我市开展了小微收集试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广东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设收集网点备案信息予以公开,如有疑义,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8623802)。
附件:广东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备案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行为,我市开展了小微收集试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广东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设收集网点备案信息予以公开,如有疑义,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862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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