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要求,现将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韶关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情况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