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剂部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韶财综〔2026〕44号)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核查等程序,现将韶关市锅炉淘汰补贴拟发放对象与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大气环境科,0751-8769863
邮箱:dqk8769863@163.com
附件:韶关市锅炉淘汰补贴项目认定情况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2日
根据《关于调剂部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韶财综〔2026〕44号)的相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核查等程序,现将韶关市锅炉淘汰补贴拟发放对象与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大气环境科,0751-8769863
邮箱:dqk8769863@163.com
附件:韶关市锅炉淘汰补贴项目认定情况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