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韶塘园区)自建220 千伏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51-88778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受理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文件 |
2026.9.17 |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韶塘园区)自建220 千伏变电工程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高教职教发展单元GJ0202A-17A-1 地块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韶塘园区)自建220 千伏变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详见附件) |
附件: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韶塘园区)自建220 千伏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751-88778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