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作需求,我局决定公开选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二、项目名称:南雄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材料汇编
技术咨询项目。
三、项目概况:评估南雄市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汇编南雄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材料,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招标代理相关经验。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四)其他,提供“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8日17:30时(共4个工作日,超出规定时间送达的视为无效送达,取消参与比选资格)。
八、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综合股(南雄市永康路108号)
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女士,0751-3837790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南雄分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