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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6-04-27 15:05: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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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韶关市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建设,请你单位就以下询价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密封报价。

  一、询价事项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试点建设。

  (二)项目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大德路。

  (三)项目内容:通过在上述2处典型重点路段设置限速标志明确规定合理车速范围,借助测速设备对过往车辆车速进行监测,对超速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同时利用预警显示牌实时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能够有效降低车辆行驶速度,进而从源头减少因车速过快而产生的交通噪声,切实改善典型重点路段及其周边区域的声环境质量。

  二、预算金额

  350000元。

  三、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相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单位具有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等级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明。

  (四)能够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隶属、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如做出报价,则视为认可本次询价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二)报价必须完全响应本次询价需求,必须包含完成本次询价需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税金,且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服务方案、项目清单(含报价)、资质证明材料。必须以密封的形式提交一式两份,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中如有不诚信行为,或者不能独立完全响应本次询价需求的,一经查实,则视为恶意报价,并列为我局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我局其他询价活动。

  五、截止时间

  2026年5月6日17时30分。

  六、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大气环境科,裴旭;

  联系电话:0751-8769863;

  寄送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1104室;

  附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