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韶关市2026年美丽乡村建设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韶关市2026年美丽乡村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上限价格:30万元(叁拾万圆整,超过上限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美丽乡村建设技术指导
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帮扶指导。市级层面,至少开展1次培训,宣贯国家、省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及技术要点。县级层面,对拟申报国家级先行区的予以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研帮扶。对纳入省创建任务的县(市、区)进行指导,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
二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评估技术服务。聚焦韶关市纳入年度任务的县(市、区),对标国家和省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对2025年度整县建成美丽乡村的县(市、区)(3个)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对2026年纳入整县建成美丽乡村的县(市、区)(1—2个)开展技术指导,并于2026年底前,对标指标要求开展现场评估。结合各县(市、区)在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亮点工作,总结优秀经验做法。
(二)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抽查
一是开展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以2026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为重点,结合“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历年省市民生实事自然村、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在村,并筛选我市易发生黑臭水体的村庄,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至少40个行政村(160个自然村)。以季度为单位形成“一村一策”巡查台账,科学评估治理成效,及时梳理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根据总体技术评估情况,编制年度技术评估报告。
二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帮扶指导。至少开展3次县级培训,集中宣贯国家、省有关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最新政策要求,并结合现场技术评估和排查等工作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指导推动治理成效差、治理进度慢地区加快工作进度。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方式
(一)请有意向者按照包干价进行报价,总额不超过30万元。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含税金、利润等。
(二)报名材料(纸质件一式四份,电子件刻录光盘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项目报价(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
2.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计划、质控方案、相关承诺。
4.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5.社会信誉情况(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三)纸质报价材料密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请于公告期内递交(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递交的,以快递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至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704室),联系人:李先生,0751-8630060。
(五)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四、报价时间与评审方法
1.公告和报价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1日。
2.评审方法:在符合资格的条件下,采用综合评价法。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