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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6-03-24 13:43: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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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要求,我局正在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受理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共服务平台审核状态显示为“待终审”或“终审成功”的车辆中,申请更新补贴的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6辆,补贴资金已达总额68.0%;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12辆,补贴资金已达总额94.4%,相关补贴即将使用完毕

  申请淘汰补贴的国三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7辆,补贴资金占总额7.2%;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累计58辆,补贴资金已达总额61.0%。

  按照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最终补贴金额以审核结果为准。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立即停止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