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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2-28 17:36:2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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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保护。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3次。同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并将履职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在党组会上研究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整体工作部署,促进生态环境执法提质增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规范检查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2025年以来共1家企业实行“观察期”制度不予行政处罚,实施“首违不罚”行政案件2起,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及信访舆情处置工作,全年共受理、处理群众投诉339件,核处《韶关每日舆情》《浈江每日舆情》《网络舆情》涉环保问题40宗,开展执法检查企业72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24次,立案10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宗。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融合,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强化风险排查、强化防控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的“四强化”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落实落细、抓出成效、2025年共组织专题学习13次,开展日常谈心谈话24次。

  (四)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一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发放“禁燃烟花爆竹”“秸秆禁烧”宣传册等资料到各镇,并通过政府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三是结合到企业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普法,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

  (五)自觉接受多方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检察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检查。二是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正在开展“回头看”。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我分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还缺乏全面系统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为民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执法装备更新换代不够及时。法律专业人员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宣传普法氛围还不够浓厚。生态环境的针对性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2026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学习、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拓展宣传形式,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三)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严厉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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