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韶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时间:2026-01-12 17:27: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我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中有4家企业符合移除条件,现予以公告。

  韶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移除名单

序号

辖区

企业名称

备注

1

武江区

韶关市大新金贸易有限公司煤矸石砖厂

长期停产并已实施关闭,企业主体已终止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9月12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2

始兴县

联兴造纸(韶关)有限公司

其资产所属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其生产经营场所已依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5)粤1971执691号《搬迁公告》被责令限期迁出,目前,该公司已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3

乐昌市

乐昌市特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于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停产,于2025年9月3日注销了排污许可证

4

仁化县

仁化县长江镇油坑口竹炭厂

该厂自2025年6月起已全面停产。目前该厂实际负责人黄金发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已客观无法履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编制、提交等相关法定义务,已不具备环境信息披露的生产经营基础条件。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