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韶关市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3-27日
(联系方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8761290,1580809370@qq.com)
附件:韶关市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