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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关于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运维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5-06-05 08:56:4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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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运维项目的政府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

服务内容

规格参数及要求

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运维项目

为韶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及数据交换系统提供维保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1.平台软硬件维护:包含主机和存取系统维护、数据库运行维护、中间件运维服务、Web平台日常维护管理、中心系统软件维护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访问。

2.平台信息维护:

(1)定期做好数据检查、备份,保障数据安全;

(2)做好突发事件保障,应对系统故障,系统BUG及时响应、及时修复。

3.平台安全保障:

(1)做好服务器程序日志存留、数据库运行日志存留(日志文件备份应大于1月);

(2)定期做好安全测评包括漏洞扫描、病毒查杀等,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3)配合做好省、市两级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防守工作。

4.其他和系统运行维护相关事项。

详见附件1

总预算

20万(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相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二)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单位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

  (四)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询价。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隶属、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单位不得将项目再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价文件资料编制

  (一)报价文件资料需密封,信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单位在制作报价文件资料时,按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格式,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同类项目业绩、对本项目的背景、服务内容和工作需求的理解和分析、运维服务方案、保障措施等。

  (三)报价单位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文件资料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文件资料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四、报名与截止时间

  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5日8:30-2025年6月11日17:30递交报价文件资料。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报价文件资料请递交至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3楼305室),接收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51-8760906。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1-8760906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2025年6月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