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韶关市2025年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技术审核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业务资质、服务方案、承诺等资料。(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税金)。
(二)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方案优秀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函(一式4份,按附件2格式,须加盖公章);
2.经营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
4.信用查询记录;
5.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1)电子版报价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办邮箱。
邮箱:sghbjspk@163.com
(2)纸质版报价文件送达及项目负责人联系地址: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103室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7.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103室
邮 编:512026
邮 箱:sghbjspk@163.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751-8776056
附件:1.韶关市2025年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技术审核项目需求书
2.报价函(格式)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2:
报价函(格式)
一、项目报价
我方对该项目报价下浮系数(或最终报价): 元(包括税费、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以上报价有效期为60天。
二、服务方案
……
三、资质
(营业执照、专业证书或认证等)
……
……
四、社会信誉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