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繁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 工作动态

韶关全域发布禁火令,这些行为一律禁止

时间:2026-10-23 17:24:3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进入10月,

韶关持续高温晴朗,

森林火险等级一路走高,

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在此提醒大家:

市民群众须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严禁野外用火。

火险预警拉满

全域进入“禁火时段”

  10月以来,韶关天气持续高温晴朗,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乐昌市相继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其他县(市、区)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

1.png

  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已发布禁火令,森林防火进入高风险阶段。连日来,各地护林员、防火检查站全员上岗,严查火种进山入林。

  风险叠加

  野外火源管控压力陡增

  进入10月,韶关“旱涝急转”,连日高温晴朗、风干物燥。一方面,前期草木茂盛,林下可燃物存量大,连片易燃植被分布广,林电交织隐患突出;另一方面,秋收冬种、林区施工、进山秋游人流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持续加大。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累计整改森林火灾重大隐患22处,排查整改一般森林火灾隐患220处,累计制止野外违规用火903起。目前,全市2751名专职护林员全员在岗,设置799个防火检查卡点,落实“逢车必查、逢人必问、逢火必缴”。

2.png

韶关市国有仁化林场开展森林防灭火联合实战演练。

划清法律红线

违规用火严惩不贷

  “目前韶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已陆续颁发了《野外用火禁火令》。”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科相关负责人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烤、烤火取暖,以及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秸秆田基草等,在森林防火区内一律禁止;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韶关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欢迎群众监督。

3.jpg

资料图。

  据悉,今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个人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万元;单位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0万元。同时,条例规定,火灾扑救等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星火能毁万亩林,

请自觉遵守禁火规定,

不带火种进山,

共同守护韶关绿水青山!


  11.jpg

22.jpg  

来源:韶关发布、中国森林草原防火、仁化县融媒体中心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