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话
“十四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聚焦美丽系列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韶关市、新丰县分别于2022年、2025年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仁化县2023年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乳源南水水库、仁化锦江先后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南雄市入选2025年广东省美丽县城建设优秀案例。
为集中宣传“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与做法,进一步营造美丽系列建设的良好氛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从今天起推出《美丽韶关“十四五”专题宣传专栏》,详细报道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敬请垂注!
韶关:
三江汇流筑屏障 一城山水续华章
“三江碧水穿城过,满目青翠入画来”。“十四五”以来,韶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立市”战略为引领,全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韶关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绿色发展根基日益坚实。
如今的韶关,南岭清晨鸟鸣云绕,丹霞午后锦江映壁;夜色游人如织,清风拂面笑语盈盈。这幅动静相宜、日夜皆美的生态画卷,正是韶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用心守护粤北“水塔”“氧吧”的生动写照。

韶关市区碧水蓝天(钟伟红/摄)
顶层设计织密责任网
示范创建结出丰硕果
“十四五”以来,韶关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高位推动。为全面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统筹与系统谋划,韶关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挂帅的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该机制以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双主任”为核心,推动所辖县(市、区)全面对标设立,构建起上下贯通、权责清晰、协调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此外,韶关持续完善制度保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根基。通过出台《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实施意见》《韶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清晰划分了38个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织就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网络。同时,《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印发实施与动态更新,为全市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空间精准管控和分类治理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在体制机制与制度体系的协同推动下,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接连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2022年,韶关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2023年,下辖的仁化县又成功入选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现了韶关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上“零”的突破;2025年,下辖的新丰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铁腕攻坚保蓝天碧水
全域治理筑生态根基
在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同时,韶关市持续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系统治理与精准施策,在蓝天、碧水、净土、固废管理与污染减排五大领域协同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韶关蓝”常态常驻。通过系统性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污染治理,“十四五”以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始终稳定在90%以上,并于2024年达到99.2%,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水平。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江碧水”清流永续。全市34个地表水市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十四五”期间,韶关扎实推进水环境系统治理:完成54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累计排查1065条河流、557座水库的入河排污口,并有序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美丽河湖建设成效显著,南水水库、仁化锦江先后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仁化锦江更获推荐参评2025年度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环境安全稳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准入与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2021年至2024年开展438个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联动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
“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提升区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1年以来,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100%。
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扎实推进10个领域288个减排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减排量分别达6431.7吨、651.68吨、9191.06吨和3542.55吨,圆满完成省下达任务。实施14个重点行业重金属减排项目,有效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俯瞰韶州大桥,美丽韶关市区(刘松胜/摄)
固本强基显治理成效
联防联控筑安全屏障
“十四五”以来,韶关市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底线,通过强化督察整改、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监测网络、提升应急能力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显著。近年来,韶关市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建立“一案一策、挂账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韶关整改成果被列为全省“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获省生态环境厅重点推荐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成为区域性环境治理样本之一。
环境执法效能不断提升。落实正面清单差异化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统筹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开展交叉执法、专项检查与执法稽查。据统计,“十四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8万人次,检查企业2.54万家次,形成有力震慑。在群众关切领域,建立高效闭环的环境信访处理机制,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与按期办结率均达100%,切实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监测体系逐步健全。基本形成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质量的监测网络。水环境监测方面,韶关市在11条主要江河布设42个市控以上手工监测断面,并建成3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环境监测方面,构建了涵盖国控、省控、背景站、农村站、景区站在内的全方位监测体系,配备走航监测等移动监测设备;土壤环境监测方面,建成并持续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架构日趋健全。
环境风险有效防范。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构建并持续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涵盖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等多类型、多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形成科学完备的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近年来,韶关市强化跨区域应急联动,与上游湖南郴州、江西赣州,下游广州、清远、河源等地签署联防联控协议,加强信息通报与协同处置。2024年与郴州市成功联合举办武江(武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演练成果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与韶关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并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应急演练典型案例,为跨省流域应急处置提供了“韶关—郴州”经验。自2021年以来,通过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和应急准备多措并举,韶关市持续保持环境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切实筑牢了粤北生态屏障的安全防线。
五载耕耘,绿美韶关。迈向“十五五”,韶关将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以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为己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环境治理从污染防治向美丽建设跃升。同时,将持续擦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品牌,在厚植生态本底的同时,全力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因地制宜建设“美丽系列”,奋力打造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全民共享的美丽中国“韶关样板”。

曲江区美丽乡村(唐晓军/摄)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