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14条(含重点领域信息110条),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政府信息损坏、灭失的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份(含上年结转2份),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并建立周自查、月排查、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按要求报告“工作动态”栏目及“部门文件”栏目的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在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指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内容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互动不够紧密,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元化政策解读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