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货单位: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表,请依时进行书面报价。
一、相关要求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方案等资料。
(二)采购单位按照满足资质、服务质量、方案优秀、社会信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
3、信用信息报告;
4、服务方案(含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及社会信誉);
5、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过往服务项目案例和过往服务自评。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7、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在询价结果公示后三天内联系乐昌分局商定合同条款。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8、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注意事项
(一)报价承诺有效期应不少于30天,所有报价承诺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可中途撤回。
(二)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所有,报价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可致电乐昌分局。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公主下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蔡工,0751-5555072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