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表。
一、项目名称
1、2023年10月实验室耗材采购(预算:110000元)
2、办公物资采购(预算:6000元)
3、采样物资采购(预算:15000元)
4、背景站运维物资购置(预算:2500元)
5、环境监测仪器传感器更换服务(预算:29500元)
6、固定资产采购(预算:25500元)
7、零星维修(预算:27000元)
8、培训服务(预算:30000元)
9、广东南岭空气背景站(主场所)站房提升改造工程(预算:542266.06元)
10、实验室电线线路改造工程(预算:142034.80元)
11、空气站仪器管线路维护整理及监测车仪器年度预防性维护服务(预算:14500元)
12、五里亭大桥水站、乌泥角水站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160000)
13、通风系统维修服务(预算:275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报价文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我站办公室。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2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 华,0751-8760180 )
信息变更通知:
1、项目1: 序号48硝酸铯属于危险性化学品,暂不采购,预算金额不变。
2、项目6:固定资产采购,空气压缩机采购数量为2台不是1台,型号和预算不变。
请各供应商请知悉。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