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表,请依时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一)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乐昌分站实验室配套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6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我站办公室。
(二)根据采购综合评价制度提供包括价格、服务方案(产品质量)、资质、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文件。评价采取100分制,其中价格、服务方案各为30分,资质为20分,服务质量(过往完成相关服务单位的质量评价)、社会信誉各10分。
(三)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以及报价不能超出需求书中的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设施安装等资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昌市公主下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谢欣,0751-5555072 )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