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的有关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开展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方面的探索实践,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拟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及热心人士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建议等,需注明正式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参与者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电子邮箱:sthjjzfek@126.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403室)
联系人:郭欣,联系电话:0751-8620260
特此通知。
附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 ”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