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客入韶”激起千层浪,“0元游景区”刷爆朋友圈。在“家乡推荐官”张颂文回家之际,韶关文旅开启“狂飙”模式,格局全开。
开到什么程度?不仅韶关热门景区对全国游客打开免费大门,新推出的《韶关市“引客入韶”和旅游宣传营销激励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激励措施》)中,奖励对象、项目和标准也在原《韶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基础上大幅度扩容升级。尤其奖励对象扩展到全国范围内,人人皆有可能,个个都可参与。
怎么参与这场火遍全网的狂欢?重金如何到手?我市文广旅体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和指引。
《激励措施》共分为5个部分,分别明确了奖励对象及资金来源,奖励项目、标准,奖励项目的申报、审批及奖励资金发放程序,资金监督管理要求,奖励原则、解释单位和实施时效。
《激励措施》首先明确了奖励对象范畴,包括招徕游客来韶具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法人社、导游员、旅游景区、其他企业及社会组织或个人;奖励资金由市文广旅体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激励措施》还将奖励项目增加到8类,每类都有具体细致的标准,包括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优秀导游员奖、旅游形象宣传奖、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新媒体宣传营销奖和体育赛事组织奖。其中,新媒体宣传营销奖人人都有机会参与获大奖,达到相应阅读量的同一媒体账号全年累计获奖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激励措施》制定了分门别类的奖项申报、审批流程。凡符合奖励项目、标准的对象均可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各自项目所需的材料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旅游团队接待奖、入境旅游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三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在申报方式上,分为年度申报、季度申报、预申报等不同方式,每种都有相应的申报时限。
其中,国内旅游年度奖、优秀导游员奖等2项奖励补助项目为每年度申报一次,于次年1月10日前进行申报;旅游团队接待奖(航空团、列车团)、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形象宣传奖、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新媒体宣传营销奖、体育赛事组织奖等6项奖励补助项目为每季度申报一次,分别于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要提醒的是,上述季度申报中旅游团队接待奖(航空团、列车团)、旅游形象宣传奖、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体育赛事组织奖等4类奖励补助项目须采取预申报方式,务必在活动举办20天前向韶关市文广旅体管理部门提交预申请。
在申报流程上,韶关地区项目申报单位(个人)需经过所在县(市、区)文广旅体(文旅体)局初审后,再以正式文件形式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文广旅体局;本市以外申报单位(个人)可直接向韶关市文广旅体局市场管理科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申报项目经韶关市文广旅体局组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金额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商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分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申报所需材料格式文本届时可在韶关市文广旅体局官网下载。
申报咨询电话:0751-8898981
(转载韶关日报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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