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韶关市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韶财债〔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和财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林业局规划综合科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1—8911608
附件:韶关市2024年第三季度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和财政补贴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