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为全省首部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专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办法》在省建立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治基础上,结合韶关防控工作规划和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当前防治工作需求,为防控工作提供指导,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加强法律保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效率。《办法》进一步明确县级及以下政府防治松材线虫病的主体职责,推进建立健全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体系,可以有效协调解决防治检疫工作重大问题,提高防控工作成效和效率。二是保证公民权益,保护全市生态安全。《办法》制定和实施涉及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有效促进形成群防群治工作局面。同时,确保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从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现象,进而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全市森林的生态安全。三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办法》制定可以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基础建设,有效完善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域的规章制度,助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