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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修订韶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调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1-04 16:17:23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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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管理局起草了《韶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等级标准》),市发改局起草了《韶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价方案》)。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1年1月5日至2月5日止。

  二、有关对《等级标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市住建管理局指定的邮箱:sgzgjgxk@163.com

  三、有关对《调价方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市发改局指定的邮箱:sgwjsfk@163.com,以便及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附件:

  1、 韶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 韶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0日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征求修订韶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调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修改意见公告的反馈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及《韶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管理局起草了《韶关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市发改局起草了《韶关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月5日至2月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采纳2条。

  特此公示。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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