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要求,我局组织对《翁源县仙人嶂矿区建筑用辉绿岩、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书面反映。
附件:方案评审意见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4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要求,我局组织对《翁源县仙人嶂矿区建筑用辉绿岩、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书面反映。
附件:方案评审意见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