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谱写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篇章。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下发党的组织生活工作指引,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学习的长期主题,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在自然资源系统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专题会等,及时传达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
三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我局以持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法治素养为重点,紧密围绕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一体推动法治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韶关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党日”活动的常设学习内容,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方式,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
(二)坚持践行严密法治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2024年,我局按程序推进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规定》,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养老服务设施和宗教活动场所等三类用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动态更新”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向社会公布我局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是不断畅通行政争议化解渠道,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切实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自然资源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被复议案件12宗,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0%。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答辩、出庭应诉,全年我局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5宗,已收到19宗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败诉2宗,败诉率为10.5%。
(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促进服务效能更加高效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事项、重大项目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成立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顾问律师工作室,建立顾问律师工作室值班制度,从决策、执法、服务等多方面进一步发挥顾问律师作用。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共出具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57宗。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即发证”“抵押即发证”业务同日办结。印发《韶关市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前置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
三是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规范行政执法意识。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按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使用韶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努力做到全过程网上流转和移动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同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约监督员,实现以监督促廉洁、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树形象的目标,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四)坚持夯实法治根基,推动自然资源法治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及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学法考试,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
二是府院联动筑牢依法行政基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培训,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法院法官授课,并在现场“以案释法”、互动答疑,进一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传播转变,提高法治宣传的互动力。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自然资源法治环境持续向好。聚焦“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条例、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派发法治宣传资料、播放主题宣传片、科普导师授课等方式,送法进社区、进公园、进乡村,局领导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普法效果。
四是从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社会普法,积极推动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在网站设立专栏普法,促进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公众搭建便捷的学法平台,着力加强普法走廊建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在《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养老服务设施和宗教活动场所等三类用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布后等时间节点向社会开展普法,加强政策解读,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理解不够透彻,没有充分意识到新时代熟悉掌握法律法规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积极主动,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的脚步有待进一步加快。目前,我局专业法律人才少,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不够丰富,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较多为派发宣传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形式,在信息化、数字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容易产生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有限、普法效果不佳、难以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等问题,普法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切实当好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然资源力量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大力度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重点对象普法和全民普法一体推进,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普法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与法律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普法,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