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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自然” 建设 持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4-08-05 09:55: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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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着力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8月2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司法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会议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建华主持。


  此次培训邀请了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国东法官作《新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执法的影响》专题培训。授课内容重点突出,从新行政复议法对行政执法的总体影响和具体影响等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总结行政机关日常工作注意事项,提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既有法学理论阐释,又有办案实务讲解,具有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过后,授课法官与学员互动答疑,进一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传播转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学员们纷纷表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此次培训所学转化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进程。


  会议指出,本次培训会是机构改革以来我市自然资源系统首次府院联动举办的专题培训,旨在通过主题教学、以案释法、座谈交流等方式,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履职能力,谱写全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深刻认识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新举措,以学增智、以学促用、学思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议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深化学习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要提升自然资源类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能力,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要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认真履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及其相关业务股室有关负责同志,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管)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顾问律师工作室成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通讯员:法规科 徐礼文、何慧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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