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矿业权审批审查工作指引的通知(韶自然资字[2021]357号)》《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和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曲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猴洞矿区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书面反映。
附件:方案评审意见.pdf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矿管科 联系电话:0751-877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