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行的《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于2018年开始试行,因适用过程中行业市场不断发生变化,为促进行业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核算管理,经认真总结经验并学习广州、清远等地容积率计算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现行规则启动了修订工作,形成了《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计算规则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行《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韶关市自然资源局11栋101会议室举行(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大道芙蓉园)。
三、听证参加人范围和条件
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公民、住所地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应熟悉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等相关情况。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2024年3月12日至3月19日期间,到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不少于8人,将从有效申请或邀请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会前20日在市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局频道公布。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将发放《听证通知书》;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温小龙,联系电话:896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