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1月6日核发增碳剂破碎、筛分生产项目(厂房、办公楼、科研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02042025GG0001512号),因建设单位公司重组,法人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证件已超过有效期,现建设单位广东臻越高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同意该单位申请,决定注销4402042025GG000151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