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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暨日常巡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5-12-24 09:40: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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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市事务中心和市生态修复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于8月至10月对随机抽取的6宗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监督行政检查,日常巡查实地核查了9宗临时用地项目,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检查情况。2025年8月至10月,检查组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有关规定,重点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评审与备案、土地复垦费预存与使用管理、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以及系统备案等方面开展行政检查。经核查,6宗临时用地项目中,有5宗已完成土地复垦和通过验收,1宗还在复垦期,现场建构筑物已拆除正在开展复垦,均符合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二)日常巡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为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日常巡查,实地核查了9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情况。其中有6宗已完成土地复垦和通过验收,2宗已完工正在开展复垦验收,1宗正在拆除建构筑物开展复垦工作。现场检查后,南雄市、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复垦义务人进行了立行立改,截至2025年11月30日,9宗临时用地均已完成复垦验收和系统闭环,相关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总体来看,复垦义务人基本能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和土地复垦年度报告,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及时开展复垦工作,相较往年检查情况今年问题已显著减少,这表明通过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对用地单位的精准指导和强化复垦监管,有效推动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临时用地复垦和验收不及时。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启动不及时,复垦期满后迟迟未开展复垦工作。如翁源县的“韶能集团燃料堆放场项目临时用地”(已超复垦期2年)现场复垦工程还未完工,直到检查结束后才完工验收。部分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管护不到位,复垦效果欠佳。如南雄市的“高速公路项目TJ4标湖口里和段”因现场还存有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乔木植被存活率低等问题,导致未按时通过验收,影响复垦闭环。

  (二)年度报告编写不规范。检查发现,临时用地单位虽都提交了土地复垦年度报告,但部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年度报告编写不规范,章节过于简单,甚至缺少复垦地类、位置、面积、权属等核心内容。

  (三)部分县(市、区)日常管理不到位。有的临时用地现场已完成复垦和验收,相关复垦信息和凭证却迟迟未在省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和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填报,甚至临时用地使用期已满,还未完成方案备案。目前,武江、乐昌和始兴还有8宗临时用地未及时完成方案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指导做好后期管护和用地归还,确保复垦效果。针对已复垦验收的临时用地项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跟踪监测,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定期开展后期管护,确保复垦效果。管护期结束后,应督促临时用地单位将土地及时归还原土地使用者。

  (二)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系统填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全面梳理辖区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临时用地使用和土地复垦的监管。按规定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提醒复垦义务人按时开展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将复垦信息在省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和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进行填报更新。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加强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政策的学习和研究,熟悉政策要求和监管要点,规范临时用地复垦的审批和批后监管,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政策宣讲,向复垦义务人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普及临时用地使用规范与法律责任,引导其依法履行用地与复垦义务。


  附件:韶关市2025年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情况表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韶关市2025年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情况表.xls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