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韶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1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策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5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5条,其他信息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8宗(含上年结转2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2宗,除3宗申请人撤销申请,4宗结转明年办理,其余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诉讼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市府办统一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二是持续优化规章、规范性文件库,规范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调整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府办统一部署,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并开展日常监测、月度检查,进一步提升市政府网站市自然资源局频道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按照市府办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各类栏目内容,落实考评要求。并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健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