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结合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实际情况,更新了《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补偿标准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信函方式: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大道芙蓉园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发至:sgscqb@163.com;
3.联系电话:0751-8890921(利女士);
4.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