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绿美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市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使命,以党建为引领,做好“爱绿、增绿、护绿”文章,为绿美韶关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厚植“爱绿”情怀。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周讲坛”等载体,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的令》《关于深入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强化全办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意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争当绿美韶关生态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
二、增强行动自觉,开展“增绿”行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绿美韶关党员在行动”“韶关有你更绿美”“我为家乡种棵树”等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绿美韶关增绿添彩。今年以来,累计动员党员干部深入挂点社区参与创文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100余人次,深入乡村振兴帮扶点参与义务植树活动20余人次,捐款7000多元、种植树苗70余株。
三、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护绿”保障。聚焦绿美韶关生态建设,强化市县镇三级生态保护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助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设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山水林田湖草沙和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性、事务性等工作任务,为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提供支撑;调整优化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10个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县级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完善镇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重新制定全市105个镇街“三定”规定,统一明确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力健全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职能,解决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