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6号天子岭5幢401房公共租赁住房租户朱秀英(身份证号码:440221********472X)无故拖欠房屋租金已满6个月,房屋管理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未见人,朱秀英目前失联。我中心将根据《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23号)第三十二条“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合同约定费用的”的相关规定,收回该公共租赁住房。收公共租赁住房时清出的物品将暂存30日,暂存地点为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6号天子岭5幢401房公共租赁住房内;如朱秀英或法定继承人有意领取的,请持有效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2月12日前到暂存地点领取;拖欠费用须于领取前一次性缴清。如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物品所有权,我中心将在暂存期届满后对物品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地产大厦608室,联系电话:0751-8896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