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韶关支队初审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现将符合浈江区东堤北路403号武警韶关市支队干部经济适用房安置条件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单位: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31日,共10日
受理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产大厦6楼
受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751-8889482
附件:浈江区东堤北路403号武警韶关市支队干部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2025年第一批)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7月22日